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发〔2019〕45号)精神和国家国防科工局《关于加强国防科技工业新闻宣传与军工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及江西省国防科工办有关加强军工文化建设的指示要求,围绕江西省国防科技工业文化联合会(以下简称省国防科工文联)职能职责,进一步适应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和军工精神传承形势任务需要,切实弘扬军工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建设好新时代江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军工文化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省军工文化教育基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好省军工文化教育基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作为鲜明主题,坚持把爱党爱国爱国防爱军工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作为正确方向,坚持把继承发展、守正创新、团结凝聚作为基本原则,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要求,坚持把弘扬军工文化、传承军工精神、展示军工形象、凝聚军工力量作为突出特色,努力培养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时代新人、时代先锋,激发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不断把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推向前进,为支撑一流国防建设,保障国家安全不懈奋斗。
第三条 凡具有与军工有关的爱国主义及优良革命传统的军工旧址、遗迹、纪念设施(包括纪念馆和人物雕像、纪念地、纪念碑、纪念亭、纪念园、纪念广场等),以及展示军工发展重要脉络的陈列场所等,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省国防科工文联的会员单位可优先开展认定,未加入联合会但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也可以申报。
第四条 省军工文化教育基地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示范引领,服务军工、开放包容,平等自愿、公正择优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五条 省军工文化教育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历史底蕴深厚;
(二)军工特色鲜明;
(三)基础设施完善;
(四)展陈内容丰富;
(五)组织保障到位;
(六)管理制度健全;
(七)社会影响力大。
上述七项基本条件具体标准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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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六条 省军工文化教育基地的申报与认定
(一)申报。申报省军工文化教育基地的单位须填写《江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军工文化教育基地申请表》(见附件2),具体内容包括:申请报告、基地简要介绍、展陈内容、陈列单元大纲、专业技术人员、设施建设、制度建设、用途及社会效益等。可附相关反映基地全景、主要设施、陈列品的图片资料。为践行绿色环保理念,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欢迎提供电子申报材料。申请表报送省国防科工文联秘书处。
(二)审核。省国防科工文联秘书处组织省国防科技工业文化专家委员会有关专家及相关人士,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组赴实地进行现场考察评估认定。
(三)审定。省国防科工文联召开常务理事会对初审和考察评估认定结果进行审定。
(四)公示。根据常务理事会审定结果,对拟授予称号的基地在会员范围内公示7天。最后报省国防科工办及省委军民融合办备案。
(五)颁授。省国防科工文联对符合条件、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基地授予“江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军工文化教育基地”称号,颁授证书文件和牌匾。同时,通报授予基地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
(六)公告。省国防科工文联通过会刊杂志、网站和“江西国防科工文联”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告。
第四章 管理和使用?
第七条 省国防科工文联倡议军工文化教育基地的上级主管单位,对本单位教育基地提供支持、指导与服务,共同建设、管理好教育基地。
第八条 省国防科工文联充分运用会刊杂志、网站和“江西国防科工文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评授的教育基地进行推介宣传,不断提高基地的社会影响力。同时组织国内权威人士、专家学者、先进模范、青年学生参观学习交流。
第九条 省国防科工文联将发挥行业优势,促进教育基地在行业内外的相互交流互动,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与效应。
第十条 对于示范作用强、辐射作用好、政治效益明显、社会影响大的军工文化教育基地,省国防科工文联将积极向中国国防科技工业文化交流协会推荐,参加“全国军工文化教育示范基地”评授。
第十一条对“江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军工文化教育基地”称号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复审核定1次。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认定办法及不符合《江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军工文化教育基地认定标准》的基地,联合会将指导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其“江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军工文化教育基地”称号。
第十三条军工文化教育基地是弘扬军工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军工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是进行爱国主义及国防教育、军工精神教育的重要场所。省国防科工文联作为宣传、推动和服务行业军工文化建设、弘扬军工精神、凝聚军工力量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倡议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军工文化建设工作,提高对军工文化建设的认知,切实建设好军工文化教育基地,使其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进程中发挥重要功能作用,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贡献力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国防科工文联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江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军工文化教育基地认定标准(试行)》
附件二:《江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军工文化教育基地申请表》
附件1:
江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军工文化教育基地认定标准(试行)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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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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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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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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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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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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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底蕴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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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文化历史底蕴深厚,在所在行业领域有较强的代表性,能反映军工文化的历程和成果,历史贡献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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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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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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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特色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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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特点突出,特色文化氛围浓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注重自身企业文化建设;注重丰富军工创新文化、质量文化、安全文化、保密文化、型号文化等特色文化;注重单位军工文化理念、精神、价值观、使命、愿景、目标、原则、标准等概括提炼与升华;注重发现、培养、宣传、推广重大典型和英雄模范事迹;注重运用丰富多彩的载体展现军工文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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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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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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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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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规模的固定建筑和展陈场所,博物馆类基地建筑面积应达到1000m²(其他类基地500m²)以上,展陈面积应达到500m²(其他类基地300m²)以上;配备必要的安防、消防、防雷等设施;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布局合理,符合参观教育的需求;外部引导标志清楚,在主要入口设置建筑布局图和指示标志,紧急疏散出口保持畅通,各类牌匾无污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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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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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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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陈内容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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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陈列军工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史实完整、脉络清晰、特色突出;展出的物品和史料客观真实可靠,展陈说明简洁准确,有一定数量的原件展品;复制品、仿制品和辅助展品标注清晰,复原陈列应保持历史原貌;展品的收集、整理、更新、维护等工作常态化。展陈形式多样,展出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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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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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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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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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健全,有一定比例的专业技术人员,讲解员数量与陈列规模相适应;有相应的工作经费保障,能满足学习、参观、交流和视情对社会开放及基地正常运行维护需要,财务制度严格,资金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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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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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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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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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制度健全落实,重要制度在显著位置张贴;有相应的藏品征集、登记、保养、保管制度和措施,藏品档案完整规范;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有配合基本陈列和主题展览的宣传册(页)、音影像资料和讲解材料,能为学习参观人员包括公众提供展览介绍、文物藏品介绍等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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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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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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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影响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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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对外开放,参观人数有一定规模;组织开展爱党爱国爱国防爱军工教育活动,举办主题展览、纪念展览或流动展览;与其他单位共建合作教育机制,积极吸引青少年学习参观,参观人数有一定规模,辐射作用明显,具有较强的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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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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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申请编号:
江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军工文化教育基地
申请表
基地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日期:
江西省国防科技工业文化联合会秘书处制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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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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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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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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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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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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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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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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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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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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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报告及基地
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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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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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陈内容及陈列单元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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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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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队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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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建设及制度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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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及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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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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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初审意见:
秘书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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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现场考察情况: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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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防科技工业文化联合会审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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